关于“和县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质疑的复函公示-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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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县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质疑的复函公示
发布日期:2015-11-25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

 

致:安徽丹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关于“和县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质疑函我公司业已收悉,经调查,现答复如下:
    1、拟建设项目属于涉密工程,保密性要求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法”,据此,该项目可不走政府采购招标程序而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设备采购和建设。考虑该项目投资相对较大,为慎重起见,和县人防办与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进行协调,拟将该项目走政府招标采购程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有三种形式,即对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单一来源。该项目为涉密工程不宜对外公开招标(《安徽省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涉密设备、器材的采购应采用单一来源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或单一来源方式,因和县政府采购在较早些年就取消了邀请招标这一方式,故选择单一来源方式进行该项目的采购和建设。
2、2013年马鞍山市三县(和县、含山县、当涂县)统一采购的县级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即由天宇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并负责建设,项目建成近2年来,系统平台运行良好,技术运维保障到位,确保了机动平台顺利开展工作。为使固定平台(县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和机动平台(县级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达成信息集成化、配套统一化和运维保障一体化,更好地与省、市人防指挥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并在马鞍山市范围实现和县与市防办、含山县、当涂县设备器材无缝对接,资源共享,相互支援,故选择天宇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也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文件精神。
以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选择设备供应商,皆经和县人防办报请和县人民政府,并在和县城乡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第十四次会议上研究确定。
3、公示期限为自2015年11月25日—2015年12月2日。公示期满视同送达,且无新的异议事实及理由,即为同意该函内容。
特此公示
马鞍山市双赢招标投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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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和县招标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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