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现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将本项目投标人资质条件调整为: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和人防监理丙级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和人防监理丙级以上资质,项目总监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执业资格。本项目禁止挂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监理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监理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监理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监理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南陵县政府招标代理处
2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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