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郎溪县静湖公园儿童游乐园经营场地租赁项目的澄清说明发布如下:
一、投资经营游乐项目的饮水吧(小卖部)的建设样式及建设要求作如下规定,请各投标人按如下规定进行项目运营方案的制定,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静湖公园儿童游乐园经营场地小卖部建设样式见下图:

具体建设要求:
1、小卖部为移动式的。
2、建设面积控制在10平米,一层钢木结构。
3、不允许油烟大的餐饮项目。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15年5月8日9时30 分。
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做对应修改,此对各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