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郎溪县静湖公园儿童游乐园经营场地租赁项目的澄清说明-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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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郎溪县静湖公园儿童游乐园经营场地租赁项目的澄清说明
发布日期:2015-04-23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


各潜在投标人:

郎溪县静湖公园儿童游乐园经营场地租赁项目的澄清说明发布如下:

一、投资经营游乐项目的饮水吧(小卖部)的建设样式及建设要求作如下规定,请各投标人按如下规定进行项目运营方案的制定,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静湖公园儿童游乐园经营场地小卖部建设样式见下图:

具体建设要求:

1、小卖部为移动式的。

2、建设面积控制在10平米,一层钢木结构。

3、不允许油烟大的餐饮项目。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15年5月8日9时30 分。

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做对应修改,此对各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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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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