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信息中心网络及移动平台运营服务项目(采购编号CXZB2014-08),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现做如下变动:
1、原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交至招管局指定账户。
现修改为:中标价的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交至招管局指定账户。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中“(二)手机移动平台及套餐”中的第2小条“网格员、城管信息员的手机移动终端上报的信息涉及到视频、图片和文字等内容,需开通3G网络,每台手机每月流量不少于800M。”
现修改为:网格员、城管信息员的手机移动终端上报的信息涉及到视频、图片和文字等内容,需开通3G网络,每台手机每月流量不少于800M,网内互打和接听全免费,主叫时间每月不少于900分钟”。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中“(二)手机移动平台及套餐”中的“注2)服务期内手机非人为因素出现损坏导致无法使用的须在三日内免费予以更换。
现修改为:服务期内手机非人为因素出现损坏导致无法使用的,须在三日内免费维修好或予以更换。
特此说明。以上修改内容招标文件中涉及相关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请各投标人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招标时将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对于未按照修改后内容的,责任自负。
再次感谢各投标人对我公司的理解和支持。
宣城市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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