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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机械电子工程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项目(更正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17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

 

宣城市机械电子工程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项目(采购编号:GDZB2014-016),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现做如下变动:
1、原招标文件48页 http://www.yzczb.com 综合评分明细表“内涵建设成功经验”内容现更改为“投标人具有独立执行国家第一批示范校内涵建设且为指导相关学校完成本标的所列出的所有四个重点专业或其中的部分专业建设,并取得成功的案例,每个案例得1-3分(完成本标的所有4个重点专业建设,得3分;完成本标的部分重点专业建设,得1分),最高得10分。说明: 案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同时对于合同中未明确列明内涵建设内容的案例,需要补充提供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
2、原招标文件49页 “示范校合同业绩”内容现更改为“对投标人近三年,作为独立承包人执行国家中职示范校项目的案例进行评分,有第一批校成功经验的,在同一所中标建设学校合同累计金额500万为一份,每份得2分;在同一所中标建设学校合同累计金额300-500(不含500)万为一份,每份的1分,有二批校建设经验的同一所学校单项目合同金额500万为一份,每份得1分。本项满分为9分。说明:【一批校须提供中标通知、中标公告、业绩合同复印件、三部委拟通过验收的公示文件等;第二批须提供中标通知、中标公告、业绩合同复印件等。第一批、第二批同时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复印件并注明网址,以上述材料为考评依据,否则不得分】 采购人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现业绩资料填报不实追究其法律责任及应有的赔偿。”
注:招标时将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对于未按照更正后内容投标的,责任自负,请各报名供应商准时参加。
 
 
广德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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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广德县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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