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企业:
关于绩溪县2015年城区清扫保洁服务招标项目(编号:JZC201438)的招标答疑如下:
一、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提供车辆(船)以及电动垃圾收集车、电瓶三轮车、其他电动垃圾收集设备等的购置合同或购置发票复印件。合同格式不作要求,但必须合法有效,且应当是投标人开标前已有设备的购置合同。
二、清扫车是指专用垃圾清扫车,动力配置等不作要求。电动三轮车等垃圾收集车的标准是:密闭的、容积在1立方米以上。
三、税金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税种执行。
四、路段环卫工人配备人数说明:
1、第一包环卫工人配备总数为86人。其中1、4、5三个路段安排有夜班作业各2人,41路段为1人。
2、第二包环卫工人配备总数为91人。其中34路段安排有夜班作业2人。
五、固定设备的折旧系数由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确定。
六、公厕的水电费由招标人承担。
2015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