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绩溪县2015年城区清扫保洁服务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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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绩溪县2015年城区清扫保洁服务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
发布日期:2015-01-06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

各投标企业:

关于绩溪县2015年城区清扫保洁服务招标项目(编号:JZC201438)的招标答疑如下:

一、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提供车辆(船)以及电动垃圾收集车、电瓶三轮车、其他电动垃圾收集设备等的购置合同或购置发票复印件。合同格式不作要求,但必须合法有效,且应当是投标人开标前已有设备的购置合同。

二、清扫车是指专用垃圾清扫车,动力配置等不作要求。电动三轮车等垃圾收集车的标准是:密闭的、容积在1立方米以上。

三、税金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税种执行。

四、路段环卫工人配备人数说明:

1、第一包环卫工人配备总数为86人。其中1、4、5三个路段安排有夜班作业各2人,41路段为1人。

2、第二包环卫工人配备总数为91人。其中34路段安排有夜班作业2人。

五、固定设备的折旧系数由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确定。

六、公厕的水电费由招标人承担。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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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绩溪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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