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郎溪县建平镇人民政府视频监控设备采购的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郎溪县建平镇人民政府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部分要求调整如下:
1、付款方式变更:
原文件:第一次为验收合格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九十五,第二次为验收合格十二个月内支付剩余百分之五;共分两次付清。
变更为:第一次为验收合格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九十,第二次为验收合格十二个月内支付剩余百分之十;共分两次付清。
2、设备采购清单变更:
原文件:
|
14 |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均自动采集于互联网,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最初发布的网站为准,本站信息仅作参考!
信息来源: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