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绩溪县2015年城区清扫保洁服务招标项目的答疑二-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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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绩溪县2015年城区清扫保洁服务招标项目的答疑二
发布日期:2015-01-08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

 

各投标企业:

关于绩溪县2015年城区清扫保洁服务招标项目(编号:JZC201438)的招标答疑(二)如下:

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投标人近三年内独立承接过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且清扫保洁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以上(指单份合同中单个年度面积,不同年度不得累计),并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一项业绩计1分,该项最多得4分。”,请问如果一份合同中清扫保洁服务期为两年或两年以上且单个年度面积为20万平方米以上,是算一项业绩还是多项业绩?

答: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同类业绩”项(包括第一、二、三包),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一份合同的清扫保洁服务期为多个年度的,按一项业绩计分。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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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绩溪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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