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远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新址弱电系统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澄清说明-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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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怀远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新址弱电系统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澄清说明
发布日期:2015-01-26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

 

 
关于“怀远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新址弱电系统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澄清说明
 
各供应商:
经研究决定,对“怀远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新址弱电系统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做如下澄清说明:
原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资格“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现变更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不变。
特此说明!
 
 
怀远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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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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