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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取消怀远县新城实验学校食堂经营权转让招标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14-08-07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 |
关于取消怀远县新城实验学校食堂
经营权转让招标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接安徽省教育厅文件“皖教财〔2014〕8号”,关于《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物管理的意见》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食堂要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一般应有学校自办自管。已经承包的,要按规定逐步收回学校,按照“非营利性”的要求自主经营。因此取消“怀远县新城实验学校食堂经营权转让(编号皖C32014CQ008)”项目的招标。
特此通知
怀远县教育局
201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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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