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区中医医院住院部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招标文件》
的补充通知
各投标单位:
为了便于投标单位编制标书,现对招标文件中有关评审材料的约定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23页中“7、材料价格评审:①需评审的材料一和二:依据单项材料费占全部材料的比重,明确40项”修改为“7、材料价格评审:①需评审的材料一和二:依据单项材料费占全部材料的比重,明确100项”;同时,需评审的材料三,不再评审。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黄山区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黄山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 二O一四年十月八日
附件一:黄山区中医医院住院部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封面及目录(封面为白色A3打印纸)
附件二:更新后的黄山区中医医院住院部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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