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就《涡阳县2014-2015年度财政投入项目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答疑如下,请各投标人按此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1、国家工商总局发文工商企字[2014]28号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如何判定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答:关于招标文件中“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按照国家工商总局[2014]28号文件执行。
2、驻场负责人代理业绩如果和投标人3000万以上的业绩是同一业绩是否可以加分?
答:驻场负责人代理业绩和投标人3000万以上的业绩是同一业绩可以加分。
3、2012或2013年度财务报表是提供原件还是复印件加盖公章?因为评标办法资格审查表里并没有提到要审查2012或2013年度财务报表。
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条要求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
修改为:开标时不再要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会,中标后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到场签订合同。
5、招标公告要求省内业绩问题。
答:为确保驻场代理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沿袭2013年公开招标做法,招标公告及文件相关业绩要求不变。
注:所发招标文件与本文件不符时,以本文件为准。
此招标补充通知文件(共2页)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联系人:武林
传真:0558-7233560
电话:0558-7252361
涡阳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涡阳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