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遗通知001-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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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遗通知001
发布日期:2015-02-13 【安徽省池州市】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贵池区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皖建施招-R02-2015-005)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22页中“16.本工程主体工程单价编制依据:”内容为:

(1)费用标准及编制办法按照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05年)为准;

(2)建筑工程定额采用《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0年);

(3)安装工程定额采用《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0年);

(4)材料价格执行主材价格参照2014年第12期《池州工程造价信息》中提供的池州市区价格调整。信息价缺项部分按市场价或暂定价计价。

(5)定额缺项部分和实际不符部分,可采用其他相关定额编制补充定额。

 

现修改为:

(1)、农发项[2010]99号文颁布的《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程及审批意见》。

(2)、皖水建[2008]139号文《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处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及《安徽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补充定额》;利部水建管[1999]523号《(中小型)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水总[2005]389号《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其中第一类费用不作调整,第二类费用根据本工程所采用的人工、燃料等预算单价按实计算。

(3)、施工用电、风、水价格:依据常规施工组织设计及参照工程业用电市场价格,施工用电、风、水综合单价分别为1元/度、http://www.yzczb.com元/m3、http://www.yzczb.com元/m3。

(4)、材料价格参照池州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第12期)。

(5)、人工费调整按皖水建[2014]59号文《关于调整安徽省水利工程人预算单价的通知》执行。

(6)、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工程相关的设计文件。

17.取费标准

1、本工程单价由直接工程费(直接费、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组成,有关费用标准采用如下:

(1)直接费:由定额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组成。

(2)其他直接费:建筑及安装工程均按直接费的1%计算。

(3)现场经费:现场经费费率选取按农发项[2010]99号文计取。

(4)间接费:间接费费率按农发项[2010]99号文计取。

(5)企业利润:按直接工程费和间接费之和的7%计取。

(6)税金:按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三项之和的http://www.yzczb.com%计取。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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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池州市招投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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