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产业集中区通江大道北延线(含裕溪河大桥)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澄清公告
1、招标人名称为:安徽省江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文件第8页第http://www.yzczb.com条拟派的技术负责人、http://www.yzczb.com条拟派的检测负责人有何区别?是否可以是一个人?
答:招标文件第8页第http://www.yzczb.com条拟派的技术负责人、http://www.yzczb.com条拟派的检测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招标文件第18页第54、55条锚具静载收费标准上单位为孔、桥梁动静载收费单位为孔或跨。具体检测工程量请求贵方能明确告知。
答:工程量45孔。
4、贵公司于2015年2月9日在网站发布了“江北产业集中区通江大道北延线(含裕溪河大桥)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招标公告”,其中招标公告第四项第一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写道:“1.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计量认证(有效期内)换证期的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的独立法人单位。对于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独立法人单位”的要求,是否可以理解为企事业单位都有权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答:企事业单位有权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企事业单位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开标会现场须交验原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计量认证(有效期内)。
5、贵公司于2015年2月9日在网站发布了“江北产业集中区通江大道北延线(含裕溪河大桥)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招标公告”,其中招标公告第七项第1条要求:“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但招标公告第七项第4条要求:“4、投标保证金和投标诚信保证金不得从其他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本项目须缴纳金额:共计人民币捌万圆整。(其中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圆整。)” 对于以上保证金提交只对投标保证金金额做了要求,但诚信保证金提交金额未能在招标公告中明示,望贵公司能予以答复!!!
答: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文件规定,本项目只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须缴纳金额:共计人民币捌万圆整。
芜湖市正泰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江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