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招标课题的公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招标课题是直接为省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的重要工作。现将2017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招标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含邀标),欢迎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积极申报。 一、 招标课题 1.蚌埠建设淮河流域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研究(邀标课题) 2.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策研究 3.提升安徽省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研究 4.安徽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对策研究 5.安徽省农业保险模式研究 6.县域空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二、申报时间 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7月21日。 三、资助经费 课题1资助经费为8万元,课题2、3、4、5、6均为5万元。 四、课题申请 课题申请人应通过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申请,参照课题研究指南(见附件1)要求,认真填写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客观真实,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有关单
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明确意见。相关材料可登陆安徽发展研究网站(http://www.yzczb.com)查阅和下载。 五、评审立项 课题确定实行专家评审制,采取集中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中标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同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签订《课题研究协议书》。 六、课题管理 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招标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3)执行。 七、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办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安徽省行政中心1号楼西843室(邮编230091) 联 系 人:周四贵 咨询电话:0551-62601686 电子信箱:ahfzyj@http://www.yzczb.com
附件:http://www.yzczb.com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招标课题研究指南 2.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招标课题申报书 3.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招标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17年6月20日
2017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招标课题研究指南
1.蚌埠建设淮河流域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研究 安徽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支持蚌埠建成淮河流域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近年来蚌埠经济总量持续扩大,对皖北地区的辐射带动效应逐渐显现,但距淮河流域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本课题应提出建设区域
性中心城市的总体思路和发展战略,着重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强城市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提升对皖北地区辐射带动能力等方面开展研究,提出建设皖北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对策建议。 2.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策研究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美好乡村建设基础重要手段。本课题着重分析安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分析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借鉴江苏、浙江等地区经验做法,提出壮大村级集体经
济主要思路、目标、原则、主要任务和对策与建议(附若干典型案例)。 3.提升安徽省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研究 高等教育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靠和动力之源。安徽科教资源丰富,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但与创新发展、制造强省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差距。本课题着重在总结安徽高等教育发展取得成效的
基础上,重点与江苏、山东、湖北等省份进行比较,分析安徽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形势,提出打造科教大省的对策建议。 4.安徽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对策研究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我省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战略重点,也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十二五”以来,安徽现代服务业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发达省份相比,现代服务业仍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短
板。本课题着重分析安徽现代服务业发展现状,重点研究制约安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提出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要路径和政策建议。 5.安徽省农业保险模式研究 农业保险对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当前我省农业保险整体发展较好,但也面临着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本课题在梳理总结我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和特征的基础上,分析研究当前
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并在比较借鉴国内外其他地区主要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我省下一阶段发展农业保险的基本思路、主要举措和政策建议。 6.县域空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加强空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利用县域空间资源,促进城乡一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课题着重研究安徽县域空间资源管理利用情况,借鉴全国示范县(市)的经验做法,分析安徽县域空间规划编制、农村土地利用、空
间信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创新县域空间资源管理体制,科学合理利用空间资源的具体对策建议。
年度 课题类别 编号 研究方式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书
课 题 名 称 课 题 负 责 人 负责人所在单位 填 表 日 期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制
承 诺 书
本《申请书》是真实可信的,本单位愿意在此《申请书》规定框架内开展课题研究,并遵守《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招标课题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课题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或部门(公章):
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申请书》须打印填表,一式10份(含一份原件)送达(或EMS邮寄至)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办,同时将电子版文件(word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ahfzyj@http://www.yzczb.com)。 2.表格内容填写使用中文(简体)仿宋GB2312小4号字、行间距20磅,段落首行缩进2字符。打印版申报书采用A3纸型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内容无差错页。 3.封面上方4个代码框不填;第一部分若表格空间不足,可根据情况适当调小字号;第二、三、四、五部分,均可根据需要自行加页;第八部分申请人不用填写。 4.《申请书》须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5.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客观真实,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 6.其他不清楚的情况,请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办联系(咨询电话:0551-62601686)。
一、课题负责人及联系人 课题名称
申 请 人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学历 学 位 行政职务 职称 研究专长 通讯地址 邮编 电子邮件 手机和电话
主 要 参 加 者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 作 单 位 学位/职称 职 务 成果方式 A.研究咨询报告 B.论文 C.其他 字数 万字 申请经费(单位:万元) 完 成 时 间 课题 联系人 姓 名 工作单位 手机和电话 E-mail 二、立项依据 包括课题的现实意义、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1500字以内)
三、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包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研究方法、重点难点及创新点等(3000字以内)
四、完成课题研究的基础和保证 包括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及社会反响、已做的工作基础、项目组织及保障机制(1000字以内)
五、分阶段计划进度指标 按月划分工作节点,要求明确关键的、必须实现的节点目标(800字以内)
六、课题研究经费来源
类 别 预算数
经 费 总 预 算 合 计 万元 其中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金额 万元 本单位自筹金额 万元
七、课题研究经费概算 开支科目 金 额 比 例(%) 备 注 调研差旅费 会 议 费 资 料 费 印 刷 费 稿酬、劳务费 专家咨询费 管 理 费 其 他 合 计
八、课题立项情况
课题类别 资助经费 万元
课题编号 起止年月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办审核意见:
学术办(签章): 年 月 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审定意见:
负责人(签章):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章) 年 月 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招标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研究力量的作用,就事关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省政府提供高质量决策咨询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课题研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安徽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
,为省政府提供决策思路和工作建议。研究成果应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较强的实践意义,既有前瞻性、又有可操作性。 第三条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招标课题的组织管理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实施。
第二章 申请与立项 第四条 课题立项采取公开招标、定向邀标、合作研究等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课题一律通过“安徽发展研究网”等媒体发布。 第五条 招标课题不接受个人申请,申请人应通过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要对申请人的资格、完成课题的能力进行审查,并出具明确意见。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
组主要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 第六条 招标课题实行专家评审制。专家评审委员会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专家组成;评审采取集中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 第七条 课题评审程序: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对应标者进行申请材料和资格审查,遴选入围名单;专家评审组集中评议,形成评审意见;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办公会根据专家评审组意见与课题研究实际需要,综合确定中
标者;中标者于规定期限内与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签定课题立项协议。 第八条 招标课题评审原则:评审委员会委员为单数,名单不对外公布;严格实行专家本人回避制度;有效应标者不足三个的课题,视为流标,不予评审。 第九条 定向邀标、合作研究的对象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办公会讨论确定,相关程序和要求参照公开招标办法。 第三章 过程管理 第十条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研究工作管理,确保课题研究任务按时按质完成。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对课题研究的进度、质量进行跟踪管理,实行课题中期检查制度。 第十一条 课题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时序进度组织好研究工作。自协议签定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开题报告和详细研究提纲(3000-4000字),4个月内提交中期研究成果(http://www.yzczb.com万字),6个月内提交研究报告(http://www.yzczb.com万字)和政
策建议(2000-3000字)。 第十二条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组对中期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论分为三类:通过评审;修改完善后重新评审;不合格,终止研究。 第十三条 课题研究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承担人或管理单位、申请延期、中止研究等,应由课题承担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和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同意后,方可变更和调整。
第四章 结项与撤项 第十四条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结项评审,评审结论分为三类:同意结项;修改完善后再结项;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专家评审组鉴定不合格的,或有严重政治问题、剽窃他人研究成果、未按规定要求完成的研究课题,经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办公会审查,对课题予以撤项。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六条 为加强课题经费管理,课题经费统一拨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的银行帐户,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课题研究无关的开支,并接受财政及审计部门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确定资助经费数额。研究协议签定后付50%,课题结项后付50%。 第十八条 对鉴定未获通过的中期和最终研究成果,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责成课题组修改。修改后达到合格要求,拨付余下研究经费;如仍未能达到要求,终止该课题组的研究,停拨余下研究经费。 第十九条 对擅自变更研究内容、研究成果质量低劣、无故不执行研究计划者,视情况予以暂缓拨款、停止拨款或追回拨款。被撤项的课题,撤销全部资助经费,并追回已拨经费。 第六章 成果应用 第二十条 除另有约定外,研究成果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课题组所有,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有优先使用权。未经同意,课题组或个人不得先期对外公开发表或向他人提供。 第二十一条 研究成果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通过《研究与咨询》等途径报省政府领导参阅。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2017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