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综合保税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疑]:WH01CG2015HW0053
各潜在投标人:
因投标人提出质疑,现就芜湖综合保税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做如下答疑:
1、招标文件没有提供保税区园区、机房、指挥中心、旧海关大楼的图纸,建议招标方能提供相关图纸,否则涉及到装修,改造等的工程量无法确定,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1)监控中心“装饰”,“拆除工程”等工程量不明确。
(2)机房承重加固工程量不明确。
(3)综合布线工程为旧楼改造,工程包括原装修的拆除和恢复,招标文件中工程量不明确。
答:(1)监控中心装饰和拆除面积都为140平方米,装饰仅进行抗静电处理工程、防雷、接地等工作。
(2)包含对海关机房和国检机房的承重改造。
(3)综合布线改造设计包含大楼1-3层以及监控指挥中心和数据机房的光纤连接,请投标单位根据点位估算施工费用。
2、招标文件机房工程清单,管委会机房气体灭火数量一栏标注为“由建设单位考虑,请确认此部分设备是否需要投标报价?
答:是,需要报价。
3、招标文件视频监控及周界系统清单(1)前端采集部分,缺少六类配线架,六类跳线、光纤配线架等信号传输类设备,影响系统的完整性。请确认这些设备是否需要由投标方提供。
答:前端采集部分的六类配线架、跳线、光纤配线架等设备是系统的必要组成部分,考虑到施工方案对这部分设备的影响,需要由投标方根据自身具体方案提供。
4、招标文件对指挥中心配电工作界面没有明确划分,请确认指挥中心总配电箱供电电缆是否包含在工程清单内,如包含请明确指挥中心配电系统与大楼总体的工作界面划分情况。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设备清单中监控指挥中心配置清单中关于UPS设备的规定:2路市电输入,逆变输出至控制设备区。主配电接入,采用ZRYJV5*35线缆(该项由甲方负责),至UPS出线由投标单位负责。
5、该项目的投标总价是否有限制,请予以明确答复,如有限制,具体金额是多少?
答:由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在2015年2月26日发出,根据当时规定,未公布招标控制价。根据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中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600万元。
原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3月20日10:30时;现更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3月27日10:30时。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2015年3月26日10:00时。
代理机构: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