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郎溪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设备采购的澄清说明(2)-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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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郎溪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设备采购的澄清说明(2)
发布日期:2015-03-16 【安徽省宣城市】
各潜在投标人:
郎溪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设备采购中增加以下内容:
1、 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鲜章)。
2、 中标后3日内签订供货协议,签订协议后5日内供货,货到验收合格,1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请合理安排投标。
郎溪县公安局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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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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