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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书);
3. 具有农药“三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农药登记证);
4、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的承诺书”;
6.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8.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网址:
http://www.yzczb.com;CategoryNum=008 。联系人电话:技术支持400-850-3300 (备案咨询、业务咨询、技术咨询);严工:0550-3801701(系统咨询);王工:0550-3019013(企业注册)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投标企业注册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网址:
http://www.yzczb.com;CategoryNum=008 );
3、投标人的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4、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5、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7、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8、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9、投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10、投标企业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11、在资格审查环节中,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yzczb.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yzczb.com)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投标企业家数少于10家(含),在资格审查环节中,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网上核查。若投标企业家数大于10家,则在专家评审结束后,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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