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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霍邱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
针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对霍邱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如下:
1.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条现修改为“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评标办法详细评审企业实力中删除关于注册资金(4分)、净资产(4分)、企业纳税情况(4分)的打分项。
3.评标办法详细评审企业实力中守合同重信用(4分)内容现调整为:
“http://www.yzczb.com有效期内获得国家级工商管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得4分;
http://www.yzczb.com有效期内获得省级商管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得3分;
http://www.yzczb.com有效期内获得市级工商管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得2分。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时间以证书标注的时间为准。
4. 评标办法详细评审企业实力中企业荣誉(2分)内容现调整为: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2014年1月1日至今)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环卫类“先进单位”相关荣誉的每个得1分,满分2分。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时间以证书标注的时间为准。”
5.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报价的合理性”调整为5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得分=5-5×ABS((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
注:
1、上述公式中“ABS”为绝对值函数。
2、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以其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为准。
6.评标办法总分现调整为满分83分。
7.关于评标办法中守合同重信用(满分4分)条款增加:有效期内获得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时间以证书标注的时间为准。
8.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有关要求中“附表3、配备人数及岗位” 及合同主要条款附件“配备人数及岗位”调整如下,人数合计为2011:
附表3、配备人数及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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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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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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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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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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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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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负责人。全权负责项目整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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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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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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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现场管理,具体负责区域按采购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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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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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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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乡镇1人(含城关镇下两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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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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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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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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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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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员和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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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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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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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维护和项目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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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车辆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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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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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督查用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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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区环卫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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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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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镇区保洁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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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环卫工人(可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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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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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村庄及周边道路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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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压缩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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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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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每车1名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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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环卫作业车驾驶员(可兼职,未计入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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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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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后装挂桶车,删除“每车1名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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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清扫(洒水、吸粪)车驾驶员(可兼职,未计入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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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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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机扫车辆,删除“每车1名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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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租赁车辆驾驶员(可兼职,未计入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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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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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每车1名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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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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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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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技术标5、配备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http://www.yzczb.com人员汇总表”备注里内容同样调整。
9.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有关要求中“附表4、投标人自行投入的环卫车辆配备要求” 及合同主要条款附件“投标人自行投入的环卫车辆配备要求”调整如下:
附表4、投标人自行投入的环卫车辆配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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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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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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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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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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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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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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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车及皮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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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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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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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督查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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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压缩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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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吨垃圾压缩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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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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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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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合理添置增加,具体由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备,但至少有1/3的乡镇配备8吨垃圾压缩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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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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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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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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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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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桶型小型垃圾收运车,删除“环卫工人一人一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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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道路机扫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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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吨清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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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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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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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吨洒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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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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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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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吨吸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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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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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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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技术标6、拟自行投入本项目的环卫车辆汇总表”按以下调整填写表格:
6、拟自行投入本项目的环卫车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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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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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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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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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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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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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填写:自有、已租赁、中标后购买、中标后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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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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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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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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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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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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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压缩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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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吨垃圾压缩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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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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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吨垃圾压缩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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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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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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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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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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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道路机扫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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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吨清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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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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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吨洒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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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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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吨吸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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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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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有关要求中及合同主要条款附件“附表 霍邱县乡(镇)情况统计表”行政村合计为388。
11. 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有关要求中及合同主要条款附件“附表 乡镇原有车辆统计表” 只统计2014年度(含2014年度)以后购置的车辆,出租给中标企业使用,中标企业要无条件接受,租赁费由各乡镇确定、收缴。
此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F2017-05-0007)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注:因澄清或修改文件原因,投标人如要求延长投标截止时间,须在澄清或修改补充文件发出后24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澄清或修改文件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霍邱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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