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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要求:
投标及信用保证金:20万元(其中:投标保证金:4万元,信用保证金:16万元);
无论投标单位投一个标段或三个标段均按此缴纳,上述保证金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交纳完毕,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列交易中心帐户其中之一,投标(信用)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保证金帐户:
1. 户 名:来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或 2. 户 名: 来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建阳路支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账 号:3400 1737 2010 5250 0766 账 号:1797 2695 3476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来安县三城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投标(信用)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