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Y-G2014242
发布日期:2015年1月 16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科技楼供配电工程
2、招标人:凤阳县公安局
3、资金来源:财政,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新城区。
2、建设规模:本配电工程包括9台高压柜、11台低压柜(2台利旧)、1台直流屏柜、1台200KW柴油发电机组、3台变压器(1台利旧)、铜母排、高低压电力电缆、配电房室内照明、接地装置、电力排管及电缆工井、手孔井、室外欧式箱变土建基础、挖土方及土方回填等。
3、计划工期:45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电气起点为35kV城西变电站10kV城门04线50#杆;电气终点为http://www.yzczb.com出线电缆末端;电气起点与电气终点间的范围为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范围内的电力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送电、技术培训及工程维保等,各项手续办理与各方关系协调及相关费用缴纳,现有相关设施(绿化、道路等)的使用和复原费用等也在承包范围内,即承包人需提供交钥匙服务。具体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5、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工程款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送电试运行后且工程决算审计通过后,支付至工程决算款额90%,余额10%作为质保金,在送电运行满二年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两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的房建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是房建总承包合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单位投标,非会员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会员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办理会员入库请查询滁州招标采购网——会员专区专栏,办理地点: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招标采购管理局312室,电话0550-3019013)。
5、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7、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yzczb.com)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时间:2015年1月16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300元/份。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共计贰拾万元整,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信用保证金: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2、以上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开户银行2与开户银行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3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科技楼供配电工程投标(信用)保证金。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3、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公安局
联系人:陈科
电话:1367550636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张工
电话:0551-62220237 62220239 13866735546
邮箱:273220568@http://www.yzc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