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Y-G2014211
发布日期:2015年1月14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殡仪馆附属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招 标 人:凤阳县民政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府城镇骡子路10号。
2、建设规模:该工程包括土方、道路、铺装、门楼等工程内容。
3、工程款付款方式:工程完成全部工作内容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0%,余款10%待验收合格一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自开工至竣工备案)。
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备案的单位投标,非备案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要求按照“滁招管综﹝2013﹞9号”文件执行。网址:http://www.yzczb.com,有关备案的更多信息,请登陆滁州招标采购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张工:0550-3801701、黄工:0550-3019013。
3. 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4.凡外地进凤投标企业须在中标后办理《外地进凤企业资质备案证书》,否则将取消参与资格。请各投标企业及时和凤阳县建设局建管站联系备案事宜。联系电话:0550-6732685;联系人:雷玉彬。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yzczb.com)服务大厅栏目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时间:2015年1月14日17时后;清单及控制价下载时间:2015年1月14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人民币):200元。
五、投标(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RMB:15000元),信用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元整(RMB:70000 元)。
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与开户银行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 2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殡仪馆附属工程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投标(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 地 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858号
联系人:陈智勇 联系人:孙 工
电 话:13721016719 电 话:13155213163 13635603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