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Y-G2014265
发布日期:2015年1月23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钟楼(D12)廉租、公租房附属工程施工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阳县人民政府
3、招标人:凤阳县城乡建设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
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凤阳县钟楼二期附属工程,施工范围包含室外道路工程、路灯工程、雨污水工程、门卫室工程、绿化工程、弱电工程、监控工程、安装工程、顺城路一期工程、钟楼规划支路(K0+500-K0+795段)、配电房工程等,其中园建绿化工程造价约800万元,市政工程及其附属造价约2000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付款方式:
(1)根据工程形象进度,除绿化工程外其他工程完成合同工程量的60%时支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验收通过,并在完成工程备案付至合同价款的70%;在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5%。另5%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二年后支付。(以上资金均不计息)
(2)园林绿化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绿化养护期满壹年经二次验收合格且备案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80%,工程绿化养护期满贰年经第三次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无息)。
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评标办法:中位值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注册在本单位,且无在建工程项目(须由投标人单位出具承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3、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须具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总价款不少于1200万的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下同)。
4、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单位投标,非会员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会员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5、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未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被公示“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6、外地进凤投标企业中标后须在凤阳县建设局建管站备案。联系电话0550-6732685;联系人:雷玉彬。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yzczb.com)服务大厅栏目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时间:以下载专区发布时间为准。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招标文件费: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肆拾万元整(RMB:40万元),信用保证金:壹佰陆拾万元(RMB:160万元 )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 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交纳招标文件费6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钟楼(D12)廉租、公租房附属工程施工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经监理、跟踪审计、业主确认工程进度后,按工程进度同比例返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515500619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徐工、张工、黄工
电话:0551-62220237 62220236
邮箱:273220568@http://www.yzc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