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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皖建施招-J-2014-08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门县美好乡村中心村建设污水处理工程已由祁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4】9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祁门县有关乡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祁门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地点:祁门县小路口镇双莲村双河口中心村、祁门县新安乡星林村团结中心村、祁门县安凌镇赤岭村赤岭口中心村、祁门县柏溪乡柏溪村柏溪中心村、祁门县塔坊镇响潭村响潭中心村、祁门县芦溪乡芦溪村芦溪中心村
2)建设规模:约170万元,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①一标段:约53万元,小路口镇双莲村双河口中心村15m³/d污水处理工程、安凌镇赤岭村赤岭口中心村40 m³/d污水处理工程;
② 二标段:约53万元,柏溪乡柏溪村柏溪中心村40m³/d污水处理工程、新安乡星林村团结中心村15m³/d污水处理工程、
③ 三标段:约64万元,塔坊镇响潭村响潭中心村10m³/d和20m³/d污水处理工程、祁门县芦溪乡芦溪村芦溪中心村40m³/d污水处理工程;
3)工期:每标段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列工程
5)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资质须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资质证书里只要含有“环境污染治理”字样即可)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应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且是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企业不得挂靠、转包;一经发现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记不良记录限制一定时期市场准入。
5)投标人和项目经理须提供当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证明的开具时间应为招标公告期间)
6)投标单位可以报二个或三个标段,但须拟派二名或三名项目经理,每位项目经理只能报一个标段。
四、报名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
1)2014年11月28日起至2014年12月2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
2)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到祁门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8日8时30分,地点为祁门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中心南路144号财保公司三楼)。投标保证金汇至交易中心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16时止(以到账时间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八、采取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祁门县招标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祁门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程灶燧 联系电话: 0559-4506891
2)代理单位:黄山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
联系人:姚 文 联系电话:0559-4505166
3)报名地址:祁门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中心南路144号财保公司四楼)
联系人:程 峰 联系电话:0559-4509604
十一、监督单位:
祁门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9-4509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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