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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1-14 【安徽省安庆市纵阳县】
枞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招标编号:皖H-81500010号 
②招标单位:枞阳县人民法院
③项目名称:枞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
④建设地点:枞阳县城城北出口路处(新客运中心站向西约200米)
⑤工程概况:地上总建筑面积12980㎡,其中:A区三层局部四层、B区11层。地下车库面积约3706㎡(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⑥建设规模:总概算投资约3150万元(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造价为准,财政评审中规定的材料价格均为最高控制价,未经批准后不做溢价签证)。
⑦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⑧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⑨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⑩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有效最低价评标法,资格审查、技术标均经评审通过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资质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幕墙工程须经业主单位同意分包给相应资质条件的专业公司施工)。   
 ②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承建新开工的全框架高层(十层及十层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且合同价款不少于30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证明和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业绩证明(需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报告或施工合同)。
③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本工程建造师具备房建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④审核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①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由拟派建造师本人执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原件,于2015年1月14日至2015年1月20日17:30前(工作时间内均可报名、节假日不受理)到枞阳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枞阳镇银塘路46号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②招标文件及资料工本费:捌佰元整,售后不退。
③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4投标人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前将工程信用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以实际进账为准),逾期缴款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①开户名:     枞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②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枞阳支行      
③账  号:     34001684208050263907      
 备注:(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枞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工程信用保证金
5、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
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②拟派该工程建造师必须持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
6购买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企业,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企业公章)送达枞阳县招标投标管理局。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曝光。
7、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枞阳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继进                    联系人: 汤後蘭
联系电话:13505637128             联系电话:13063270966
报名地点:枞阳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吴白
联系电话:0556-2850345   
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银塘路46号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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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纵阳县招标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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