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NCG-2014080
休宁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对本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生产商须具有船舶生产的相关经营范围;代理商须提供原生产厂商的唯一投标授权和服务承诺;
3、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个近一年来的类似船艇供货合同;
4、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14年12月15日17时00分前,向我方针对某一品牌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若有选择性报价则作废。
5、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6、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二、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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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采购参数及相关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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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半棚式巡逻快艇 |
1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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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附件内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2、报价人提供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
3、报价包括货物的成本、利润、税金、包装、运输、装卸、安装等费用,即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并交付使用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如特殊情况须在报价单中说明。
4、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投标人可针对上述其中的某包或多包进行投标,但每包货物必须报全。
三、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须分包装订、分包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及包号。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中心。 四、其他
招标单位:休宁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休宁县海阳镇率水东路7-8号
电话:0559—7530084 传真:0559-7530084
联系人:项丽芹
附件: 执法巡逻快艇530半棚40马力.doc
休宁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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