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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安防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备案的单位投标,非备案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有关备案的更多信息,请登陆滁州招标采购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黄工:0550-3019013);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