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派出所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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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派出所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12-11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

项目编号

LAZBCG-20140307

项目名称

大英派出所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地点

来安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

来安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来安县公安局(新安镇鼓楼西街43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安防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备案的单位投标,非备案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有关备案的更多信息,请登陆滁州招标采购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黄工:0550-3019013);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预算

总投资约45万元。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11日

信 息 内 容

项目概况:大英派出所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计划投资约45万元。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评标办法

经评审最低价法

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

项目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要求:投标保证金:http://www.yzczb.com万元,投标信用保证金:http://www.yzczb.com万元

上述两项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信用)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之一,投标(信用)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1、户名:来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户 名:来安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来安支行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来安支行

帐 号:1006 3994 7080 0100 01           帐 号:1313 0600 2930 0053 123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大英派出所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投标(信用)保证金。

不实行报名制度,招标文件每份2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交纳,售后不退,未缴纳该费用的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各投标人请2014年12月11日17时后在来安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yzczb.com)“招标文件下载”专区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采购单位:来安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滁州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王永平                         联 系 人:赵德凤

联系电话:13955025188                     联系电话:15856663815、0550-3064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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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来安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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