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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歙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采购项目招标质疑的答复
各投标单位:
我县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采购项目在公告期间收到4个方面的质疑,现回复如下:
1、关于项目组配备人员“社保”方面的要求已在招标文件“招标公告http://www.yzczb.com”项条款中明确,故评标办法第6条“评分办法中项目组人员配备(10分)”不作调整。
2、关于对评分办法中“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得5分” 的质疑回复如下:
(1)我省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7-2020年)工作目前还处于招标组织阶段,未形成有效工作经验,不宜作为本次招标业绩得分项。
(2)在此项工作前,与之工作联系相似的为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其调查方法、评价方法等技术路线基本相同,作为得分项合情合理。故此项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3、关于评分办法中“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城镇地籍测量项目,每个1分,满分4分”,指“县级城镇地籍测量项目”,以独立承担地籍测量项目合同为准。
4、关于评分办法中:“投标人承担过的城乡地籍一体管理数据库建设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国土主管部门颁发优秀工程质量奖得5分”修改为“投标人承担过的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设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国土主管部门颁发优秀工程质量奖得5分”。其他内容不变。
给你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歙县国土资源局
             黄山双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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