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人民法院高清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岳西县人民法院高清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书三、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修改如下: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岳西县人民法院高清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的评标。
评委会在评标时将采用有效最低价法。首先评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评审,然后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所有投标单位中商务标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假设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在对投标报价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拒绝作出说明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若出现上述未预料的情况,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相关疑问咨询请联系:18655641678。
岳西县人民法院
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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