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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庆市市直学校监控系统采购(二次)”
招标公告(文件)的补充说明
“安庆市市直学校监控系统采购(二次)(项目编号:CG-AQ-2014-613 AQZB-2014-0511)”的补充说明如下:
1、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获取”中内容更改为:“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03月26日至2015年04月0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工程建设一部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中“投标申请人要求第5条”内容更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资格要求第5条”内容更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4、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7款“招标文件获取”内容更改为“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03月26日至2015年04月0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工程建设一部领取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二节第一项总则第3款投标人资格要求http://www.yzczb.com第5条”内容更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04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