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直单位办公设备集中采购---空调项目答疑公告
“2015年市直单位办公设备集中采购---空调”项目(项目编号:2015HFCZ0177)答疑公告如下:
问:谈判文件第二项投标人资格第5条:”近五年内具有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含公开招标、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开询价)中标的空调(不含中央空调)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 万元,并提供完整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此条业绩资格是否可以更改。
答:谈判文件第二项投标人资格第5条业绩调整为“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近五年内具有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含公开招标、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开询价)中标的空调(不含中央空调和租赁业绩)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并提供完整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影印件;(2)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空调(不含中央空调和租赁业绩)供货及安装业绩,并提供完整的合同和用户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
”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832 传真:0551-66223674、6622368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