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针对有关单位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单位现答疑如下:
一、关于“根据财政部于2007年印发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采购进口产品需获财政部门核准”的质疑,事实是该项目采购单位已按相关规定取得了宣城市财政局的批准。
二、关于采购单位是否可采购进口血液分析仪的质疑,我们认为国家并无规定基层医疗单位禁止采购进口设备,且各地基层医疗单位均有采购进口医疗设备的先例,同时此项目的采购预算不高,相关专家已对其采购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证。
三、关于招标参数有倾向性的质疑,我们认为招标参数符合相关规定,目前市场至少有三款及以上产品符合要求。
四、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原装进口)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人民币26万元;全自动凝血分析仪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
特此函复
宣城市宣州区孙埠镇卫生院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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