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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池州市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企业备选库采购项目(JZCG-2017110W)做如下说明:
1. 第三章中用户需求书对于车辆损失险要求按照重置价足额投保改为按投保时实际价格确定。
2. 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保险机构改为投标人是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2015年或2016年产险法人机构经营评级为A级改为总公司2015年或2016年产险法人机构经营评级为A级。
4. 用户需求书中的不计免赔险覆盖“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三个险种。
5.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中只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做出相应承诺即可。
6. 响应文件中所有的法定代表人改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7. 本项目报名时间延长至2017年12月1日。
池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