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纬一路(栖凤路)、华山大道南段、铜官大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设计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对“铜陵市纬一路(栖凤路)、华山大道南段、铜官大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设计”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C20170759)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招标公告中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
原招标公告
|
现修改为
|
|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
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单位,同时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3】资格审查(资信标)”部分内容修改增加如下:
|
序
号
|
合格条件
|
投标资格合格条件标准
|
有效证明材料
|
定性的结论以及
相关情况说明
|
|
2
|
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对于联合体申请人,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相应的经营范围。
|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信标内,原件现场审查。
|
|
9
|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
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单位,同时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
联合体协议书(签章)
|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信标内,原件现场审查。
|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网上报名,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除外)需签字盖章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盖章。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参照本次补充公告附件。
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5、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方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评审条件的企业业绩及奖项业绩均认可,同一项目企业业绩(或同一项目奖项业绩)均不重复计分。
6、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CA锁、一份正本纸质投标文件、二份副本纸质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书原件。
7、更改部分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
招标人 :铜陵市中建城市管廊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