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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清溪绿城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
补遗1
各潜在投标人:
池州市清溪绿城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编号:SHDL2017-019A)招标文件有关补遗如下:
1、本项目的电梯年检费、维保费用均含在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内,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电梯质保期(三年)内维修按原电梯采购合同约定执行;电梯能耗费用由投标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自行决定是否收取并综合平衡,招标人不再就此项费用另行支付。
2、原招标文件人员要求管理员为4人,停车场管理员为3人;现管理员改为2人,停车场管理员改为2人,总计人员50人。
特此公告!
池州市天堂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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