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项目(JZCG-2017172W)招标文件有关更正如下: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第二项第(二)项评分标准商务技术部分,机构业绩第1项内容:“以证书或奖状原件为依据”改为“以证书、奖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依据”;第2项内容:“以项目合同原件为依据”改为“以项目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依据”。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月4 日
Copyright©2014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皖ICP备05004986号-1 客服电话:0551-62220159 0551-622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