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御府项目21#楼营销体验中心及办公区域装饰工程补遗及答疑 -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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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御府项目21#楼营销体验中心及办公区域装饰工程补遗及答疑
发布日期:2018-01-23 【安徽省芜湖市】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高速?御府项目21#楼营销体验中心及办公区域装饰工程招标作补遗如下:

1111,此处说明是砌墙还是拆除墙体

答:砌筑墙体。

2、新建墙体是何材质

答:一层售楼部干挂陶瓷薄板墙面墙体为50*50*5镀锌钢架墙,卫生间墙体为GRC墙板,男女更衣室及其仓库隔墙采用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三层四层墙体材料,详见墙体定位图。

3、沙盘下是否铺贴石材

答:沙盘下不铺设仿大理石砖

4、原结构标高为多少?

答:详见原建筑图

5、部分卫生间没有系统图

答:参考卫生间一的管道布置。

6、   连接拖布池的管道系统图中没有.

答:按DN50考虑。

7、   烹饪区的设备标高是多少?

答:每处按预留2米考虑。

8、本项目招标清单有调整,详见附件,相应控制价由原¥http://www.yzczb.com修改为¥http://www.yzczb.com。

9、招标文件中投标保函格式未明确,格式须按照以下两种格式之一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格式补充如下

格式一:                   投标保函

致: _高速地产集团芜湖有限公司_

鉴于:

(1) _高速地产集团芜湖有限公司_委托_北京华瑞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芜湖 高速·御府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名称)进行招标,并规定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函。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人)已决定参加投标,并向我行申请出具投标保函。

为此,我行同意出具以投标人为被保证人、以投标人参加此项目投标为生效条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保函如下:

一、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有权书面要求我行向招标人支付索赔款,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陆万元;

二、中标单位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或不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书面要求我行向招标人支付索赔款,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陆万元。

三、对以上二项索赔,招标人无需再附加任何进一步的说明或者证明。我行在收到招标人的索赔要求后_20_日内,无条件全额支付索赔款项,并放弃对招标人索赔的任何抗辩。

四、投标人与我行或者与招标人就中标合同签署的任何协议,或者发生任何争议,均不影响本保函的效力。

五、对本保函项下的一次或者数次违约索赔,我行累计总赔偿金额均不超过人民币陆万元。

六、招标人在我行未全部履行本保函时,有权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担保诉讼,届时我行不享有任何抗辩权。

七、本保函有效期至2018年6月8日,若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时亦视为失效:

1、中标通知书已发出,且投标人不是中标人;

2、我行已经累计支付了达到总赔偿金额的索赔款项;

3、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后。

保函出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   年   月   日

 注:本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此函应单独递交;投标单位在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此函。

格式二:                   投标保函

致: _高速地产集团芜湖有限公司_

鉴于:

(1) _高速地产集团芜湖有限公司_委托_北京华瑞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芜湖 高速·御府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名称)进行招标,并规定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函。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人)已决定参加投标,并向我行申请出具投标保函。

为此,我行同意出具以投标人为被保证人、以投标人参加此项目投标为生效条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保函如下:

一、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有权书面要求我行向招标人支付索赔款,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陆万元;

二、中标单位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或不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书面要求我行向招标人支付索赔款,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陆万元。

三、对以上二项索赔,招标人无需再附加任何进一步的说明或者证明。我行在收到招标人的索赔要求后_20_日内,无条件全额支付索赔款项,并放弃对招标人索赔的任何抗辩。

四、投标人与我行或者与招标人就中标合同签署的任何协议,或者发生任何争议,均不影响本保函的效力。

五、对本保函项下的一次或者数次违约索赔,我行累计总赔偿金额均不超过人民币陆万元。

六、招标人在我行未全部履行本保函时,有权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担保诉讼,届时我行不享有任何抗辩权。

七、本保函在以下条件之一时失效:

1、中标通知书已发出,且投标人不是中标人;

2、我行已经累计支付了达到总赔偿金额的索赔款项;

3、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后。

保函出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   年   月   日

 注:本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此函应单独递交;投标单位在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此函。

注:①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②与本公告一同发出的还有修正后的招标清单《招标清单修正http://www.yzczb.com》

 

 

答疑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高速?御府项目21#楼营销体验中心及办公区域装饰工程招标作答疑如下:

1、    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1中规定“2、投标人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信息的中标公示(或评标结果公示)的网页截图的彩色扫描件并提供网址(信息发布方为行业主管部门的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市级以上(含)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县以上(含)级别交易中心(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省级发改委指定招标投标信息发布网站及其他网站均可),未提供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但市场上大部分售楼部业绩都是采用的非公开招标流程,不进行网站公示。能满足该条件的工程极少,不利于充分带动市场竞争,望回复。

答:取消对中标公示(或评标结果公示)的要求。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分中对业绩的描述作同样改动。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高速地产集团芜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瑞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中山路步行街华亿南楼B505室

项目联系人:冯工、胡工

电话:0553-3831727  

传真:0553-3837065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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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芜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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