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标单位: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安徽省建院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市建昌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废标理由:营业执照与招标文件不符。文件要求营业执照内须具备房屋安全验算检测的经营范围。
依据条款、法规:投标文件营业执照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做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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