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空港经济示范区长岗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答疑及变更公告
合肥空港经济示范区长岗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5FNCZ0019 )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1、在对投标人人员的配备要求中,我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因注册监理工程师系统还没有开始工作单位名称变更的网络学习,导致工作单位名称还未变更过来。请问,我们可以使用他们原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吗?
答:不可以。
2、招标文件第11页: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系指: 2010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监理业绩; 请问此处的100万元是指工程造价还是指监理费合同额?
答:监理费合同额。
3、对投标人人员的配备要求中变更如下:原招标文件为
|
监理工程师
|
电气
|
电气工程师
|
1 人
|
|
给排水
|
设备工艺工程师
|
1人
|
|
安装
|
安装工程师
|
1人
|
|
结构
|
结构工程师
|
1人
|
现变更为
|
监理工程师
|
电气
|
电气工程师
|
1 人
|
|
给排水
|
设备工艺工程师
|
1人
|
|
机电
|
安装工程师
|
1人
|
|
房建
|
结构工程师
|
1人
|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要素交易市场A区六楼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832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