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2015年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
项目变更公告
“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2015年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5FFCZ0852)变更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2015年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
项目编号:2015FFCZ0852
财政委托号:RWSC2015-0599(财政项目必须填写)
合肥市排管办2015年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做好2015年城市防汛工作,加强移动泵车应急处置能力,经过招标,确定为服务单位,现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提供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的范围及服务内容
(一)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的范围
乙方负责组建在合同期限内按照甲方统一指挥、调度,做好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乙方提供的应急服务人员共计70名。其中:持有B2驾照及以上驾驶员10名(要求能熟练驾驶相应的车型)、操作工60名,男性、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责任心。所有服务人员每人必须配备一部智能手机,安装由业主提供的APP软件,要求实现GPS定位及查询历史轨迹,现场拍照并上传至后台。
(二)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的内容
按照甲方的要求,在甲方统一指挥下,做好以下工作:
1、指定专职负责人负责应急队伍人员的管理。
2、合同签订后驾驶员必须到业主指定的地点上班,工作时间遵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防汛应急期间,驾驶员按照指令驾驶泵车到达现场,做好应急就位;发生积水时,按照规程操作开停泵进行降水助排。
3、在移动泵车排涝现场,操作工按照要求协助做好移动泵车就位,快速、熟练做好泵车管道安装、移动及拆卸工作,并对现场安全设施进行合理置放。操作工的现场管理由该泵车驾驶员统一负责。在应急电源车供电现场,操作工按照规程放电缆就位、应急结束后拆线回收,并完成车辆油料补充。
4、合同期间,所有服务人员的通讯设备保持24小时畅通,由专职负责人负责组织驾驶员、操作工及时到岗到位,做好24小时防汛应急待命工作。根据天气预报及预警信息,所有人员需提前开启手机APP软件,业主在系统后台对服务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检查。在接到我办指令后30分钟内,确保应急服务人员赶赴指定现场待命,交通由服务单位自行解决。防汛应急期间,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如住宿费、误餐费、加班费等)包含在投标报价内,费用由服务单位支付。服务人员应固定,如确需调整必须经业主同意方可。
5、每周由业主统一安排一次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移动泵车、应急电源车现场应急演练,培训时间及地点由业主确定,集中培训人员包括10名驾驶员和60名操作工(必须是已参加岗前培训的75名操作工中的人员)。
6、防汛应急期间,服务人员必须将到达现场及应急现场拍照并上传至后台。
7、防汛应急期间因工作需要,服务人员须服从业主统一调度安排,服务单位不得持有任何异议。
8、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未按业主或相关规定要求,出现违反规程,造成他人或自身伤害,由服务单位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身原因所引发的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资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自行承担。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为5个月,自2015年 月 日至2015年 月 日止。
三、乙方提供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时间及人员数量
(一)乙方在 月 日至 月 日(共计5个月),提供汛期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
(二)乙方的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人员70名(专职负责人1名),由乙方负责管理,现场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执行。
四、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费、支付时间
(一)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费:合同期内( 月 日至 月 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费(¥元)。
(二)支付方式: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费采取按月支付方式(月服务费=中标价/5-当月扣除的违约金),即甲方在合同执行开始后第二个月将上个月的服务费一次性转入乙方账户,最后一个月的服务费待项目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予以支付。
(三)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费为一次性的。乙方员工的工资、各类福利(津贴)、社保、工伤、人身意外保险、服装、装备、节假日加班工资、管理费等全部与甲方无关。
(四)合同期间内,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即元,合同执行完成,无违约行为,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合格者上岗,不合格者乙方需及时调整补充。
2、甲方向乙方提供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3、合同期内,乙方的服务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经甲方告知后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享有单方面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履行权利,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届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拒绝履行。
4、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关系。
5、按时支付汛期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人员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安排不少于10名持有B2驾照及以上驾驶员驾驶员、75名操作工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选派10名驾驶员、60名操作工的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人员上岗。
2、乙方对经甲方培训后的应急服务人员不得更换,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3、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指定专职负责人,负责管理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人员;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24小时提供应急服务。根据天气预报及预警信息,所有人员需提前开启手机APP软件。
4、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人员上岗必须按照业主规定样式统一着雨衣、马甲、胶鞋(乙方自行统一配购)。
5、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遇暴力事件、救灾、抢险,为保护国家财产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伤亡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6、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和甲方的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忠于职守,文明上岗。
7、加强汛期移动泵车应急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在岗轮训、任职培训,加强检查和管理,充分了解和掌握甲方的安全防范工作要求,正确掌握和使用相关设备和器材,为甲方提供及时准确的防汛应急服务。未按照规定,出现问题的由乙方负责。
8、乙方接到甲方指令后,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指定现场,若因人员没有及时到位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未按甲方或相关规定要求,出现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他人或自身伤害及车辆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身原因所引发的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资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
1、防汛应急期间,因人员未能按时到达指定现场、或处置积水内涝不及时,造成社会影响或人身伤害或公共财产损失的,每次扣除20000元违约金,服务单位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业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下年度的竞标资格。
2、服务人员数量不达标或因自身原因更换的(更换后人员不在已参加岗前培训的名单中),每缺一名驾驶员每次扣除3500元违约金,每缺一名操作工每次扣除1600元违约金。
3、服务人员未按规定着装,每人每次扣除200元违约金。
4、服务人员未按指定时间到达现场,每人次迟到20分钟(含)以上扣除500元违约金,迟到1小时(含)以上按缺岗处理,每缺一名驾驶员每次扣除3500元违约金,每缺一名操作工每次扣除1600元违约金。
5、服务人员未将到达现场、应急现场拍照上传至后台,每缺一张照片扣除500元违约金。
6、服务人员要对降雨天气道路排水设施情况(包括积漫水、窨井盖移位及缺失等)及时报告,未及时报告(含“零”报告,即在防汛应急时间段内所负责的路段没有出现新情况,也必须“零”情况上报)或错误报告的每次扣除200元违约金,对没有报告或错误报告造成负面影响及人身财产损失的,每次扣除10000元违约金,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等一切责任。
7、服务单位法人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业主召开的工作会议,未参加会议的每次扣除10000元违约金,超过2个季度未参加会议时业主有权解除合同。
8、对服务单位扣除的违约金直接从当月服务费予以扣除。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履行中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寻求司法途径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玖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肆份,交易中心备案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832;传真:0551- 6622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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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