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文件澄清修改通知
(共1页)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铜陵大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铜陵市大通工贸园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2018CGSF012)。现就资格预审文件作如下澄清:
1、资格条件中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亿元类似项目的业绩(类似项目指:PPP项目包中有市政工程项目和建筑工程项目;业绩指:PPP业绩)。
修改为:
申请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亿元类似项目的业绩(类似项目指:PPP项目包中有市政工程项目或建筑工程项目;业绩指:PPP业绩)。
资格预审文件如有与本通知冲突之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日
说明:贵公司在收到本通知后,请在下方《回执单》中签字盖章,在相应□中划√号后,将本页回传至:0551-62220273或扫描发送至邮箱zhaobiao02@http://www.yzczb.com。
|
回 执 单
我公司确认收到关于铜陵市大通工贸园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招标编号: 2018CGSF012)之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并遵照执行。该通知内容不影响我公司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我公司确认□按时参与/□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签 收 人(签名):
单位名称(印刷体、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