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针对贵公司提出的六安市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LACGZX-F2015009)有关问题,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合六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研究核实,现答复如下: 1、关于评分标准中“资信部分第2条企业实力”要求过高问题。 答复如下: “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含)-3000万得1分; 投标人注册资金3000万(含)-5000万得2分; 投标人注册资金5000万(含)以上得3分。” 现调整为: “投标人注册资金300万(含)-500万得1分; 投标人注册资金500万(含)-1000万得2分; 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含)以上得3分。” 2、关于评分标准中“资信部分第7条企业硬件实力”要求过高问题。 答复如下: “企业自有清洁设备(含洒水车、道路清扫车)的单项货物发票金额在10万(含)以上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 以提供的发票为准(发票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今),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现调整为: “①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购买洒水车、垃圾运输车等清洁设备,单项价格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以发票金额为准),得3分。(提供承诺书原件) ②投标人提供2014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评委根据企业营利情况酌情给分,0-3分。(以原件为准) 3、关于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不统一问题。 答复如下:16页与25页关于付款方式,现统一调整为:付款条件采取按季度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每季度对中标人工作的检查考核结果,于下季度初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中标人上季度的物业服务费。其中考核办法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六安市政府相关物业管理方面的规定。 4、本项目合同期内在聘人员34人具体安排岗位。 答复如下:现有的在聘人员34人(其中男15人,女19人),安排的岗位为:会务服务14人,机电部12人,保洁工8人。 5、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 六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