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2018-201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监管、验收工作等服务招标(二次招标)”的澄清函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就“芜湖市2018-201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监管、验收工作等服务招标(二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事宜,项目编号(WH01CG2017FW390702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招标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第一条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现修改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或合伙企业资格”。
2、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均修改为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法人(合伙人)代表。
二、报名时间延长至2018年03月09日17:00。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依据澄清后的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采购人:芜湖市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