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ZB201802077
致各潜在投标人:
经采购人确认现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修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包:原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
现修改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包:原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
现修改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包:原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
现修改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4包:原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
现修改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5包:原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
现修改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6包:原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
现修改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7包:原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
现修改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法人代表均修改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三、本项目原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 17:00;现修改为2018年3月22日 17:00。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五、采购人和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94857部队
代理机构: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