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化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6-440113-85-03-003986号批准,广东新华文化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现对新华文化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华文化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东新华文化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3201680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7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489222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 四、工程规模:该项目建筑用地面积为29542m2,总建筑面积为http://www.yzczb.com m2,其中地下室负2层,建筑面积http://www.yzczb.com m2。规划设计1栋21层商业办公楼(A#),建筑高度为http://www.yzczb.com米,其中1~4层为商业裙楼,5~21层为办公;1栋21层商业办公楼(B#),建筑高度为http://www.yzczb.com米,其中1~2层为商业,3~21层为办公;1栋4层小独栋商业楼(C#);2栋3层小独栋商业楼(D#、E#)。建安费约http://www.yzczb.com亿元。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六、标段划分、招标控制价及服务内容: 1、本次项目招标设 1 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330万元。 3、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新华文化中心项目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等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计机关的审计,为项目造价纠纷提供技术支持(委托人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
| 序号 | 阶段 | 工作内容 | | 1 | 设计阶段 | 1.进行投资估算的编制,制定限额设计标准,编制成本控制限额指标等; 2.设计方案经济优化,根据各设计方案编制设计概算和经济指标,对各设计方案经济指标分析和比选并出具审核报告,提出修改建议供委托人决策; 3.审核初步设计概算,判别设计概算的合理性,提出分析处理报告,参与洽谈调整; 4.施工图预算编制,判别是否满足限额要求,向委托人提出分析处理意见或建议,参与委托人与设计人的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 5.根据委托人的需要,协助委托人编制项目合约规划; 6.协助委托人编制目标成本。 | | 2 | 招标阶段 | 1.参与审核招标文件; 2.根据委托人的需要提供工程招标采购方面的咨询服务; 3.提供工程造价政策、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信息等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 4.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提交招标控制价公布函,完成造价部门招标控制价备案等(不含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5.分析投标文件报价合理性,提出造价分析报告,并根据委托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 6.协助委托人进行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并根据委托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 | | 3 | 施工阶段 | 1.协助委托人制定现场造价管理的流程与办法,包括工程变更程序、工程款支付程序等; 2.根据进度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3.负责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审核工程量与进度款,审核工程款用款计划; 4.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的提醒委托人节约费用,防范工期索赔及费用索赔,负责协助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向委托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5.负责建立支付台账、工程变更管理台账、动态投资台账,定期向委托人汇报; 6.协助委托人定期召开造价控制会议,会审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和造价预算,审核变更价款。提交工程变更(包括:图纸会审、图纸修改、工程洽商等)对造价影响分析,及成本控制报告,协助委托人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佳的方案; 7.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委托人要求的其它会议,协助委托人协调和承包单位经济关系以利工程顺利进行; 8.按委托人要求提供驻场服务,要求不少于2人,且必须有1人是注册造价工程师; 9. 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为委托人提供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新增项目提供参考信息。 | | 4 | 竣工结算阶段 | 1.协助委托人组织推进竣工结算工作,编制竣工结算计划、竣工结算工作方案、提出竣工结算工作建议; 2.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协助委托人处理与承包人的有关结算纠纷; 3.结算后进行资料汇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对产生差异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 4.编制单体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 | | 5 | 其他 | 1.委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要专业人员出席委托人召开的专业会议; 2.设置专职人员进行项目服务工作,以满足委托人的工作需要; 3.项目资料归档完整,定期接受委托人检查。 4.委托人提出专业性建议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协助委托人解决与第三方的合同纠纷; 5.工程实际情况独立编制所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并按工程进度、委托人要求及时上报; 6.招标人完成审计机关的审计,为项目造价纠纷提供法律支持。 | 七、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止。 八、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节假日除外):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8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 招标文件费1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具凭证。报名单位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441160620018800017140 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注:(1)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九、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 5、投标人由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投资额http://www.yzczb.com亿元或以上的房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造价咨询合同、经委托人或委托方确认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证明资料) 6、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http://www.yzczb.com)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新华文化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20-31125640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亚运大道北侧新华里项目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yzczb.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yzczb.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yzczb.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东新华文化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3月29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叁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