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单位及理由 |
本项目投标单位共五家,其中芜湖华明丽光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依据招标文件第二册http://www.yzczb.com作无效投标处理;安徽格瑞人工环境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商务条款偏离表中质保金为5%与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四条6中要求的质保金10%不符,依据招标文件第二册http://www.yzczb.com,作无效投标处理;芜湖永春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表中报价与开标记录不一致,出现两种价格,依据招标文件第二册http://www.yzczb.com,作无效投标处理;芜湖伟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技术参数中2匹空调制热量为5500W,小于招标文件中要求大于等于5600W,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依据招标文件第二册11,2,作无效投标处理。故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本项目评标流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