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经采购人确认现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修改: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原要求:
2、投标人资质要求:提供相应货物和售后服务的制造商或具有合法制造商正式有效授权的经销商。
现修改为: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与采购内容相关的业务。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采购人和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采购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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