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习实训中心方案设计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皖BZT17第230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8日
采购日期:2018年4月1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建筑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成交金额:102万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习实训中心方案设计
评审委员会名单: 陈丽亚、苏振宏、王德荣、胡强、董佳文、熊文哲、姜少涛
采购人名称: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4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553-5972879
采购机构名称: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
项目负责人:刘闺臣 联系电话:13855316797
收费标准:芜湖市公管【2016】139号8折
收费金额:9676元
公告期限:2018年 04月20日至2018年04月23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海螺商务北楼4-5层,联系电话:0553-3122193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