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第一中学西湖新校区二期室外景观工程[答疑文件]-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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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第一中学西湖新校区二期室外景观工程[答疑文件]
发布日期:2018-04-26 【安徽省铜陵市】

铜陵市第一中学西湖新校区二期室外景观工程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铜陵市第一中学西湖新校区二期室外景观工程(招标编号:GC20180106)招标文件做出如下补充:

1、评标办法资格审查中:

原文:

6

预算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格

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

有效的岗位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信标内,原件审查

8

招投标诚信记录

自投标截止之日不在被限制投标期内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诚信承诺书

必须原件装订在资信标内

此两条删除。

2、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资信标中:

     原文:

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采购)人: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的交易活动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

一、确保提供的一切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和有效。

二、不受让、租借他人资格、资质证书,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以伪造、变造等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三、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四、不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行贿方式牟取中标。

五、在行使异议、质疑、投诉权利时,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材料,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六、中标后,及时办理中标相关手续,并按照交易文件的约定,与招标人依法签订合同。

七、在履约过程中,严格按照交易文件及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除法律法规允许外,在价格、质量、工期(供货期)、人员组成等方面不做任何有悖于交易文件实质性内容行为。

八、至投标截止之日,我公司及本项目拟派经理不在安徽省内市级及以上招投标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处罚期内。

以上内容我单位已仔细阅读,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依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愿接受限制投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等处罚或处理;给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自愿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                  (盖章)(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现改为:

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的交易活动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

一、确保提供的一切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和有效。

二、不受让、租借他人资格、资质证书,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以伪造、变造等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三、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四、不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行贿方式牟取中标。

五、在行使异议、质疑、投诉权利时,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材料,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六、中标后,及时办理中标相关手续,并按照交易文件的约定,与招标人依法签订合同。

七、在履约过程中,严格按照交易文件及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除法律法规允许外,在价格、质量、工期(供货期)、人员组成等方面不做任何有悖于交易文件实质性内容行为。

八、至投标截止之日,我公司及本项目拟派经理不在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处罚期内。

以上内容我单位已仔细阅读,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依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愿接受限制投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等处罚或处理;给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自愿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                  (盖章)(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3、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资信标中:

原文:

无被限制投标承诺函

致: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单位名称)      承诺,至投标截止之日,我公司不在国内市级及以上招投标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处罚期内。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盖章)(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电子印章)

日期:             

 

 

此条删除。

4、招标公告中:

原文:

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信息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

现改为:

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信息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

5、评标办法中:

原文:

6.失信被执行人

对通过上述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评审,且商务标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yzczb.com),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栏目有不良信息记录的,信用标不合格。商务标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被否决的,如有合格的投标人(通过上述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评审的)可递补,按照商务标排名顺序递补并查询其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直至通过“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一名为止。

现改为:

6.失信被执行人

对通过上述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评审,且商务标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yzczb.com),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栏目有不良信息记录的,(拟派项目经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来查询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标不合格。商务标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被否决的,如有合格的投标人(通过上述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评审的)可递补,按照商务标排名顺序递补并查询其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直至通过“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一名为止。

 

 

 

 

 

澄清部分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开标时间及地点改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为:2018年0517日 09时15分

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开标室_铜陵交易中心

其它相关事宜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铜陵金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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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铜陵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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