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检察院主楼装饰工程补充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铜陵市检察院主楼装饰工程(招标编号:GC20180181)做出如下澄清说明:
1、网上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增加三条要求,修改如下:
(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企业信用评审中仅“http://www.yzczb.com企业信用评分”不评审,“http://www.yzczb.com失信被执行人”和“http://www.yzczb.com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仍进行评审。
3、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技术标中的“技术标录入”、“投标函附录(技术标) ”取消。
4、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标标中增加一个 “附录”节点。
5、商务标中“投标函”以系统中内容为准。
6、商务标评标办法中总价双控取值、K值进行调整,详见本次答疑的招标文件。
7、关于评委人工进行商务标清标的方法进行了调整,详见本次答疑的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已按以上内容修改,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最新的答疑文件和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特此公告
招标人:铜陵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6月8日 |